单选题 2008年 民法 难度:1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

选项

A. 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 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 正确答案
D.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 C

📝 解析

【答案】C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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