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8年
理论法
难度:1
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几部法典的结构体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 《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
B. 《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
C. 《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 ✓ 正确答案
D. 《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
答案 C
📝 解析
【答案】C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理论法知识点。 **选项A:** 《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理论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