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07年
民法
难度:3
张某和柳某婚后开了一家美发店,由柳某经营。二人自2005年6月起分居,张某于2005年12月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审理中查明,柳某曾于2005年9月向他人借款2万元用于美发店的经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 该美发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正确答案
B. 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共同财产清偿 ✓ 正确答案
C. 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张某应承担一半的清偿责任
D. 该债务系二人分居之后所负,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由柳某独自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 AB
📝 解析
【答案】AB 【解析】 本题为多选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该美发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共同财产清偿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 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张某应承担一半的清偿责任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该债务系二人分居之后所负,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由柳某独自承担清偿责任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中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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