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06年 商经法 难度:1

某大学4名师生联名起诉甲公司污染某条大河,请求判决甲公司出资治理该河流的污染。起诉者除列了4名师生外,还列了该河流中的某著名岛屿作为原告,法院没有受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

A. 只有自然人和法人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B. 本案当事人不适格 ✓ 正确答案
C. 本案属于侵权诉讼,被污染河段流经地区的法院均有管辖权
D. 本案起诉属于公益诉讼,现行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
答案 B

📝 解析

【答案】B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商经法知识点。 **选项A:** 只有自然人和法人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本案当事人不适格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 本案属于侵权诉讼,被污染河段流经地区的法院均有管辖权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本案起诉属于公益诉讼,现行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商经法 【考查角度】综合分析型

相关知识点

刑诉_审判证据商经_公司

在法神龙虾小程序中练习更多真题

2200+ 历年真题 · AI 诊断薄弱点 · 7维得分预测

打开小程序继续练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