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6年 民法 难度:1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 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 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C. 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 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 正确答案
答案 D

📝 解析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易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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