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5年
商经法
难度:3
甲省乙市人民政府决定征用乙市某村全部土地用于建设,甲省人民政府作出了批准乙市在该村征用土地的批复。其后,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丁公司拆迁许可证,决定拆除该村一组住户的房屋。一组住户不服,欲请求救济。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选项
A. 住户对甲省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批复不服,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 ✓ 正确答案
B. 住户可以对乙市人民政府征用补偿决定提起诉讼
C. 住户可以对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丁公司拆迁许可证的行为提起诉讼
D. 住户可以请求甲省人民政府撤销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丁公司拆迁许可证的行为
答案 A
📝 解析
【答案】A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商经法知识点。 **选项A:** 住户对甲省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批复不服,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住户可以对乙市人民政府征用补偿决定提起诉讼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住户可以对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丁公司拆迁许可证的行为提起诉讼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住户可以请求甲省人民政府撤销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丁公司拆迁许可证的行为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中 【科目】商经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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