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04年
民事诉讼法
难度:1
一审程序中有下列何种情形,二审人民法院应该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选项
A. 对不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B.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检察人员没有出庭的
C. 一审合议庭的书记员应回避而未回避的 ✓ 正确答案
D.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自诉案件,开庭审理中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没有出庭的
答案 C
📝 解析
【答案】C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知识点。 **选项A:** 对不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检察人员没有出庭的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一审合议庭的书记员应回避而未回避的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自诉案件,开庭审理中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没有出庭的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民事诉讼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
相关知识点
民诉_诉讼程序刑诉_审判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