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03年 民事诉讼法 难度:3

吉林市甲公司与长春市乙公司发生服装买卖合同纠纷,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约定并请求仲裁庭在裁决书中不要写明下列事项。对此请求,下列哪些事项仲裁庭可以准许?

选项

A. 仲裁请求 B.争议事实 C.裁决理由 D.仲裁费用
B. 裁决理由 D.仲裁费用 ✓ 正确答案
答案 BC

📝 解析

【答案】BC 【解析】 本题为多选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知识点。 **选项A:** 仲裁请求 B.争议事实 C.裁决理由 D.仲裁费用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裁决理由 D.仲裁费用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中 【科目】民事诉讼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

相关知识点

民法_合同民诉_仲裁执行商经_公司

在法神龙虾小程序中练习更多真题

2200+ 历年真题 · AI 诊断薄弱点 · 7维得分预测

打开小程序继续练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