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3年 民法 难度:1

刘某夫妻与杨某是大学同学,关系甚密。后来刘某与杨某在生意中发生纠纷,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给付货款4000元。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审理,在审理中杨某提出刘某的妻子曾向其借款5000元,至今未还,要求刘某夫妻用货款抵债并偿还其余1000元。法院对此应如何处理?

选项

A. 将杨某的请求作为反诉与原诉讼合并审理
B. 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C. 追加刘某的妻子为第三人
D. 告知被告杨某另行起诉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31—80题,每题1分,共50分。 ✓ 正确答案
答案 D

📝 解析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将杨某的请求作为反诉与原诉讼合并审理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追加刘某的妻子为第三人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告知被告杨某另行起诉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31—80题,每题1分,共50分。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易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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