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2年 民法 难度:3

甲急需资金经营商店,于是向乡信用社借款3万元。乡信用社要求甲用其中1.5万元购买信用社发行的有奖无息定期一年的无记名的存单作质押,并对号码作了登记,但存单仍由甲持有。后甲将存单以1.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套现。存单到期后乙拿到乡信用社要求兑现,乡信用社认为这是甲借款作了质押的,拒绝兑现。下列有关本案性质与处理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 甲与乡信用社之间的借款协议无效
B. 甲与乡信用社之间的质押协议未生效 ✓ 正确答案
C. 甲与乙之间转让存单的行为有效
D. 乡信用社应将存单兑现给乙
答案 B

📝 解析

【答案】B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甲与乡信用社之间的借款协议无效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甲与乡信用社之间的质押协议未生效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 甲与乙之间转让存单的行为有效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乡信用社应将存单兑现给乙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中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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