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2年
理论法
难度:3
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2001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 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
B. 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支配
C. 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 ✓ 正确答案
D. 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居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应享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用水问题,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
答案 C
📝 解析
【答案】C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理论法知识点。 **选项A:** 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支配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居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应享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用水问题,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中 【科目】理论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相关知识点
理论_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