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条对比:继承

共 10 条相关法条 · 总引用频次 70 次 · 按引用频次降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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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条原文对照

#1 民法典-1127-1 🔥必保 频次: 9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2 民法典-1128-1 🔥必保 频次: 6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3 民法典-1127 🔥必保 频次: 6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 民法典-1123 🔥必保 频次: 6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5 民法典-1128 🔥必保 频次: 6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6 继承法-10 🔥必保 频次: 5

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

#7 民法典-1121-1 🔥必保 频次: 4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8 民法典-1124-1 🔥必保 频次: 3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9 民法典-1152 🔥必保 频次: 3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10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33 🔥必保 频次: 3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